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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公用工程
发布时间:2022-12-07 来源:佳天下 浏览次数:195次
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承揽业务范围

 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,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,以及以下各类专项市政工程(按现行住建部资质标准):

一、城市道路与桥梁

  • 各类城市道路(含主干道、次干道、支路)
  • 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(含立交桥、人行天桥等)

二、给水排水工程

  • 供水工程:15 万吨 / 日以下的供水厂
  • 污水处理工程:10 万吨 / 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厂
  • 泵站工程:25 万吨 / 日以下给水泵站、15 万吨 / 日以下污水泵站 / 雨水泵站
  • 管道工程: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(不限管径,按设计规范执行)

三、燃气与热力工程

  • 燃气工程: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(不含高压、次高压)
  • 热力工程:供热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,及各类热力管道工程

四、垃圾处理与环卫

  •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(填埋、焚烧、堆肥等,不含危险废物处理)

五、隧道与地下交通

  • 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的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(不含城市轨道交通)

六、广场与停车场

  • 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工程

七、市政综合工程(核心限额)

  • 可承接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(含道路、桥梁、给排水、燃气、热力等任意两类及以上功能的复合型项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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